發(fā)文機關商務部,科學技術部
發(fā)文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商務部、科技部令2023年第2號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章
《商務部科技部關于廢止〈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號)的決定》已經(jīng)2023年10月27日商務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和科技部審簽,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王文濤
部長:陰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務部 科技部關于廢止《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號)的決定
為調(diào)整完善我國技術出口管理體系,經(jīng)2023年10月27日商務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和科技部審簽,現(xiàn)決定廢止《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