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煙草專賣局
發(fā)文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煙?!?020〕16號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級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互聯(lián)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國家局初步建成“煙草行業(yè)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煙草專賣許可證基本實現(xiàn)網上申請和電子化。為依法行政,進一步規(guī)范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煙草專賣許可證網上辦理的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煙草專賣許可證網上辦理的流程。
申請人可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國家局政務服務行政許可網上辦理平臺,經過國家統(tǒng)一身份認證后,提出煙草專賣生產企業(yè)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fā)企業(yè)許可證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新辦、變更、延續(xù)等申請。申請信息由行業(yè)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根據(jù)申請人所在地自動分發(fā)到相應的受理機關。受理機關經辦人登錄煙草專賣許可證辦理系統(tǒng)查看相關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按原有流程作出受理決定并提交審批機關審核審批;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決定書并由系統(tǒng)送達申請人。審批機關經過審核,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須生成加蓋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專用電子簽章的電子許可證。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按原流程辦理。
(二)工作要求。
1.規(guī)范受理,及時處理網上申請。各級煙草專賣許可證受理機關要及時查詢許可證申請信息,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5個工作日內未作處理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限時辦結,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各類煙草專賣許可證(除準運證外)辦結時限均縮減至8個工作日以內,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4個工作日。各煙草專賣許可證辦理機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加強管理,提高系統(tǒng)運行質量。國家政府服務平臺和行業(yè)政務服務平臺初步建成運行,目前處于磨合階段,垂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在數(shù)據(jù)互通共享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行業(yè)各級證件管理人員要提高責任心,密切關注系統(tǒng)運行中的問題,加強和技術部門的協(xié)調,不斷完善系統(tǒng),改善用戶體驗,提高系統(tǒng)運行和政務服務質量。
二、 調整零售許可證合理布局規(guī)定中“負面清單”的表述
為適應依法治國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勢要求,國家局自2015年起開展煙草專賣零售許可改革試點,一些地區(qū)明確了零售許可證申領的限制性條件,并以負面清單形式對外公布。2018年國務院決定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由發(fā)展改革委和商務部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其中將與煙草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活動列入許可準入事項。按照國務院要求,未經授權,各地區(qū)、各部門不得另行發(fā)布負面清單。目前,各地煙草部門制定的零售許可準入負面清單實質是零售許可證申領限制性條件的匯總。為落實國務院要求,各級局在煙草零售許可證合理布局規(guī)定制定過程中,對零售許可證限制性條件不再使用“負面清單”的表述。已經公布執(zhí)行的,應保留內容,更換表述形式。
三、 啟用《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及許可范圍對照表》
根據(jù)《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印發(fā)煙草行業(y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煙法〔2019〕187號)要求,國家局制定了《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及許可范圍對照表》(見附件)。申請人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時,先確定申請的許可證種類,再勾選“生產經營活動類型”。受理機關勾選對應的許可范圍,提交審批機關審核。《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及許可范圍對照表》待國家局許可證辦理系統(tǒng)改造升級后,于2020年4月1日啟用,原《煙草專賣許可證許企業(yè)類型與許可范圍對照表》(國煙辦綜〔2013〕560號)同時廢止。
四、 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根據(jù)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將建立煙草專賣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由申請人對行政許可工作進行評價。國家局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線上線下全覆蓋的好差評系統(tǒng)建設方案,并將專題做出部署。各級煙草專賣管理部門應立即著手開展相關工作,在線下的各類服務窗口開通好差評流程,按“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五個等級接受評價,并建立臺賬,收集匯總評價數(shù)據(jù)逐級上報。2020年2月底以前,應完成線下辦理的零售證新辦、變更、延續(xù)等行政許可服務好差評部署。
各省級局要加強管理,嚴格依法行政,規(guī)范各類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批和發(fā)放,及時向國家局反饋煙草專賣許可證網上申請和電子化過程中的問題。
國家煙草專賣局
2020年1月8日
(主動公開)
附件: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及許可范圍對照表附件預覽
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及許可范圍對照表
一、煙草專賣生產企業(yè)許可證
生產經營活動類型(由申請人勾選) | 許可范圍(由辦理機關確定) | ||
1-1煙草制品生產 | 1-1-1卷煙、雪茄煙生產 | 1. 卷煙生產 | |
1-1-2煙絲生產 | 1. 煙絲生產 | ||
1-1-3復烤煙葉生產 | 1. 煙葉委托加工 | ||
1-1煙草制品生產 | 1-1-4再造煙葉生產 | 1-1-4-1造紙法再造煙葉生產加工 | 1. 造紙法再造煙葉委托加工 |
1-1-4-2輥壓法再造煙葉委托加工 | 1. 輥壓法再造煙葉委托加工 | ||
1-2煙用輔料生產 | 1-2-1卷煙紙生產 | 1. 卷煙紙生產 | |
1-2-2濾嘴棒生產 | 1-2-2-1丙纖濾嘴棒生產 | 1. 濾嘴棒委托加工 | |
1-2-2-2醋纖濾嘴棒生產 | 1. 濾嘴棒委托加工 | ||
1-2-3煙用絲束生產銷售 | 1-2-3-1煙用丙纖絲束生產銷售 | 1. 煙用丙纖絲束生產 | |
1-2-3-2煙用醋纖絲束生產銷售 | 1. 煙用醋纖絲束生產 | ||
1-2-3-3煙用再生絲束生產銷售 | 1. 煙用再生絲束生產 | ||
1-3煙草專用機械生產 | 1-3-1煙用加溫加濕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加溫加濕機械生產銷售 | |
1-3-2煙用解把機生產銷售 | 煙用解把機生產銷售 | ||
1-3-3煙用除雜、篩分機生產銷售 | 煙用除雜、篩分機生產銷售 | ||
1-3-4煙用葉梗分離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葉梗分離機械生產銷售 | ||
1-3-5煙用烘烤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烘烤機械生產銷售 | ||
1-3-6煙用預壓打包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預壓打包機械生產銷售 | ||
1-3-7煙用開(拆)包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開(拆)包機械生產銷售 | ||
1-3-8煙用葉片分切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葉片分切機械生產銷售 | ||
1-3-9煙用切絲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切絲機械生產銷售 | ||
1-3-10煙用烘絲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烘絲機械生產銷售 | ||
1-3-11煙用冷卻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冷卻機械生產銷售 | ||
1-3-12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生產銷售 | ||
1-3-13煙用壓梗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壓梗機械生產銷售 | ||
1-3煙草專用機械生產 | 1-3-14煙絲膨脹機械生產銷售 | 煙絲膨脹機械生產銷售 | |
1-3-15煙用輸送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輸送機械生產銷售 | ||
1-3-16煙用儲存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儲存機械生產銷售 | ||
1-3-17再造煙葉機械生產銷售 | 再造煙葉機械生產銷售 | ||
1-3-18煙用卷接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卷接機械生產銷售 | ||
1-3-19煙用包裝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包裝機械生產銷售 | ||
1-3-20煙用濾棒成型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濾棒成型機械生產銷售 | ||
1-3-21煙用裝封箱機械生產銷售 | 煙用裝封箱機械生產銷售 | ||
1-3-22廢煙支、煙絲回收機械生產銷售 | 廢煙支、煙絲回收機械生產銷售 | ||
1-4綜合生產管理 | 煙草專賣品生產銷售 |
注:1.原料類煙絲是指用于生產卷煙的煙絲。
2.消費類煙絲是指用于消費的有包裝的煙絲。
3.煙草制品原輔料定向銷售指省級工業(yè)公司向煙草制品生產子公司及合作生產
方銷售原輔料,也包括工業(yè)公司之間的調劑。
4.委托加工是指由特定客戶提供原料為該客戶加工產品的生產經營類型。
5.煙葉、復烤煙葉定向購進指煙絲廠從所在地煙草公司購進煙葉、復烤煙葉。
6.綜合生產管理專指中國煙草總公司的經營活動類型。
二、煙草專賣批發(fā)企業(yè)許可證
生產經營活動類型 | 許可范圍 | |
2-1煙草制品經營 | 2-1-1卷煙、雪茄煙、煙絲購進批發(fā) | 1. 卷煙、雪茄煙、消費類煙絲購進 |
2-1-2復烤煙葉銷售 | 1. 復烤煙葉購進 | |
2-2煙葉經營 | 1. 煙葉本地(省、市)購進 | |
2-3煙用輔料經營 | 1. 卷煙紙購進本省銷售 | |
2-4煙草專用機械經營 | 煙草專用機械購進銷售 | |
2-5綜合經營管理 | 1. 煙草專賣品購進銷售 |
注:綜合經營管理專指中國煙草總公司及直屬公司的經營活動類型。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生產經營活動類型 | 許可范圍 |
3煙草制品零售 | 1. 卷煙本店零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