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2008年05月18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19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公告(2008年5月18日)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設立吊唁簿。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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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國務院公告--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
來源: www.yestaryl.com 日期:2024-01-01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2008年05月18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19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公告(2008年5月18日)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設立吊唁簿。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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