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發(fā)文日期2018年03月11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1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與巡回區(qū)高校法學院雙向交流機制,本著育才、負責、務實的態(tài)度,對實習助理在我庭的學習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價和綜合的考核,第二巡回法庭擬建立實習助理考核評價機制。
一、 考核評價機制的目的
考核評價機制旨在全面反映實習助理在巡回法庭實習期間的工作學習情況,時刻激勵和提醒實習助理要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百分百的努力狀態(tài),并在此過程中能夠真正做到實習生活有收獲、實習經歷有價值。
二、 考核評價機制的原則要求
考核評價機制以公平公正為基本原則,以育才、負責、務實為核心要求,真實、具體、全面地反映實習助理的實習面貌和實習狀態(tài)。
三、 考核評價機制的體系架構
考核評價采用立體型架構方式,以基礎能力和考勤紀律為基石建立一級基礎體系,以具體能力的提升為支柱建立二級主干體系,以工作態(tài)度和表現(xiàn)為精髓建立三級頂層體系。
四、 考核評價的時間
考核評價作為實習助理實習期總結和匯報,擬在實習期臨近結束時進行,預計用一周的時間做好相關考核評價工作。
五、 考核評價人員的選擇
考核評價應該以審判團隊為核心,以對實習助理工作有相關熟悉度的人員為輔。只有他們更了解實習助理平時的工作表現(xiàn),也最適合對其做出評價,使得考核評價能做到更真實、更客觀、更準確、更公平。
六、 考核評價的具體內容
考核評價以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表現(xiàn)為主要依據(jù),以業(yè)務提升和知識儲備提升為參照、以思考總結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的進步為指導,以考勤紀律和言行舉止著裝為保障,以其他表現(xiàn)為補充。爭取做到全方位,多層次,更綜合地反映實習助理的提升度,為實習助理走向工作崗位提供優(yōu)質的經驗,也為工作單位提供“可觸摸”的評價標準和考核體系。
七、 考核評價的具體操作程序
實習期臨近結束時,由各審判團隊到綜合辦公室領取《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實習助理考核評價表》。每個審判團隊3份,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每人各一份, 以三人的平均成績作為最后的考核評價結果。在訴訟服務部門和綜合部門實習的實習助理由主管領導及相關領導對其進行評價。
為保證評價客觀不受人為因素干擾,上述人員評價過程應采取秘密形式,實習助理應選擇適當回避。評價結束后將表格統(tǒng)一上交綜合辦公室計算考核結果,并將結果存入實習助理檔案。
實習助理考核評價機制將在現(xiàn)有基礎上不斷完善,逐漸增加考察事項、考察時間和考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