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2001.12.29
【實施日期】 2001.12.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xié)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1年12月29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準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01年4月9日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xié)助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