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98.12.29
【實施日期】 1998.12.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議案,決定: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