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1〕第377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劉良強等35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 合肥市(21人)
劉良強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
劉婷婷 由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汪力 由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馮靜 由安徽安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云聚律師事務所
齊文虎 由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得律師事務所
張玉良 由安徽滳皖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融孚(合肥)律師事務所
葉媛媛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王永平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劉本勝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李冀驥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寧奇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李大偉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孔令勇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唐光磊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夏婷婷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陳傳宇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景俏俏 由北京金臺(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
朱能干 由上海匯業(yè)(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九強 由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寧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胡海軍 由安徽金的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1人)
吳靜靜 由安徽北方之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義涵律師事務所
三、亳州市(1人)
楊文娟 由安徽雉河錦陽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智立律師事務所
四、蕪湖市(8人)
戴國慶 由廣東廣和(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馬升晨 由安徽吉和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承義(蕪湖)律師事務所
吳曉玲 由安徽皖通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魏偉 由安徽瀛國倫律師事務轉入所 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李天亮 由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萬蘊喆 由安徽安然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舒廣偉 由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趙建福 由安徽文理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五、安慶市(3人)
廖永和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
張君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安慶)律師事務所
于建軍 由安徽恒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甄昭律師事務所
六、黃山市(1人)
易明芳 由安徽地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怡興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