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4〕437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徽一律師事務所、安徽智立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徽一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冷賀礦變更為程樂;
安徽智立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阮東變更為張海彬。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11月28日
皖司許〔2021〕第486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冷賀礦、高娃、陳慶松: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關于設立安徽徽一律師事務所的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安徽徽一律師事務所設立。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