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4〕142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朱仁榮等23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
朱仁榮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庭堅律師事務所
黃敏 由安徽守常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相賢律師事務所
萬淑萍 由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
張健 由安徽經(jīng)合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鼎昭律師事務所
郭磊 由安徽星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牧青律師事務所
尹若亮 由安徽德韜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陳會康 由安徽禹風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尹桐桐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鵬然律師事務所
董棟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楚宜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胡金源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遠厚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羅君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梁小波 由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的律師事務所
倪曉玉 由安徽益友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申浩(合肥)律師事務所
葉凱文 由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陳秀銘 由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
方旭紅 由安徽德韜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申浩(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勇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岳川律師事務所
干思堯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天禾律師事務
二、六安市
李舒城 由安徽廣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舒洲律師事務所
付余 由安徽皋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尚知律師事務所
三、蕪湖市
胡勝偉 由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赭麓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