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391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陳雪穎等13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
陳雪穎 由安徽洪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韻律師事務所
蔣韶鵬 由安徽匯思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云筑律師事務所
李云 由安徽嵆方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得律師事務所
張容容 由安徽通聞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友龍 由北京華泰(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理實律師事務所
楊程露 由安徽淮都(潁東)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坤天律師事務所
江敏 由浙江民禾(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云筑律師事務所
胡慶濤 由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海華永泰(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杰 由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夢茹 由北京華泰(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蘭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夏明奇 由北京京徽(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
鄭強 由安徽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轉入 安徽奡信律師事務所
三、淮南市
徐曉雪 由安徽徽蘊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六安)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