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468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時柳等2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 合肥市(14人)
時柳 由安徽善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黃開偉 由安徽善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孫焱維 由安徽善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瑞富 由安徽權禎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師事務所
姜俊 由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師事務所
夏婷婷 由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蔣丹楓 由安徽漢合律師事務所轉入廣東為峰(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輝 由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倪蓉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程家偉律師事務所
劉國慶 由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百先律師事務所
方瑩 由安徽匯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李驚驚 由北京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張晴 由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馮新悅 由安徽子秀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
二、蚌埠市(1人)
吳媛媛 由安徽治邦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華素律師事務所
三、安慶市(7人)
徐建勇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安慶)律師事務所
吳鵬 由安徽引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朱小飛 由安徽引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徐勝民 由安徽益勤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李偉 由安徽豪迪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錢玉 由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轉入 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汪琦 由安徽皖宜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安慶)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