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94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方紅舟等2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九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 合肥市(18人)
方紅舟 由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君悅(合肥)律師事務所
馬良成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觀韜中茂(合肥)律師事務所
汪超 由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轉入 北京觀韜中茂(合肥)律師事務所
夏亙生 由安徽力瀾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觀韜中茂(合肥)律師事務所
許正武 由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明凱 由上海建瑋(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徐權峰 由安徽金亞太(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李振東 由安徽凈源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懷谷律師事務所
石慶龍 由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轉入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宇宸 由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文超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宗昊 由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勇 由安徽元凱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合肥)律師事務所
吳小剛 由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余濤 由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玲玲 由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 轉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
武曉梅 由安徽華人(上海)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王思恒 由安徽華人(上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二、蚌埠市(1人)
李揚 由安徽國夢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淮竹律師事務所
三、蕪湖市(3人)
王聿旭 由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承義(蕪湖)律師事務所
張舜 由安徽潤深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鴻律師事務所
陶飛 由安徽潤深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金鴻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