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8〕第199號
夏凡等2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nèi),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
一、 合肥市(16人)
夏凡 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徐睿芬 安徽京師律師事務所
朱書見 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毅 安徽律維律師事務所
姜雪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陳磊 安徽儒圣律師事務所
陳世華 安徽金的律師事務所
張姝穎 安徽卓泰律師事務所
羅平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田森 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高學良 安徽弘大(合肥)律師事務所
劉吉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徐擁山 安徽元貞律師事務所
華青峰 安徽巢陽律師事務所
徐明磊 安徽弘啟律師事務所
汪海紅 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
二、蕪湖市(2人)
汪朱進 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
周致遠 安徽申騰律師事務所
三、安慶市(3人)
何張俊 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
祖欣 安徽長江人律師事務所
查筱月 安徽律信律師事務所
四、省直所(1人)
芮樂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8年5月11日